易琼委员 :
您在政协新余市渝水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 《关于解决我区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提案我局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秩序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建议深刻指出了当前我小区停车难的突出问题,提出的系统性治理建议精准务实。我局根据自身具体管理职能对建议中所涉及到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局三定方案以及 《新余市“执法进小区”履职清单》第三点第8项车辆乱停乱放:公安部门 (小区外公共道路及允许社会车辆自由进出小区的小区道路,消防救援部门(堵塞消防车道、占用消防车登高操作场所等),公安部门(经物业劝阻拒不挪车、恶意占道)。此建议中提到的小区停车位的规划以及停车秩序的管理均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内,将由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继续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新余市渝水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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