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新钢街道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ush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钢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沁园路260号,电话:0790—6293733,邮编:33802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新钢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
依据渝水区政务公开法定程序,2021年新钢街道共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0条、意见征集0条。
2.管理公开
依据《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编制《新钢街道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汇编》,对外公开11个试点领域共52个事项。
3.服务公开
(1)2021年便民服务中心公开服务事项共26项。并积极推广和引导群众使用网上办事大厅的各项服务,提高办理效率,生育证申领、社保、医保缴费网络办理率达100%。
“渝快办”自2021年6月份开展以来新钢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结14项,满意度100%。
(2)2021年在渝水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1条。其中概况信息5条,财经信息1条,公告公示信息9条,政务动态信息56条。
(3)2021年通过“和美新钢”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共计481条,并开设“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专栏,每日推送“党史学习教育”天天读124条,利用5-10分钟悟读一篇小故事,让大家在学习工作之余去思考一名党员的初心使命,向革命先辈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履职尽责。
4.结果公开
2021年新钢街道无重大决策公开。
5.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1年新钢街道发布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以及群众关心事项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公开、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申请指南、渠道、制度规范、答复格式规范)
新钢街道按照《条例》和《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并编制《新钢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受理情况分析
2021年新钢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 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依照《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方案》开展政务公开,编制《新钢街道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汇编》,重点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算、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公共文化服务、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领域共11类,52项事项内容。
2.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
2021年在渝水区政府网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1条,通过“和美新钢”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481条,回应市长热线12345市民热线共计515余条,并及时回应公众问题及诉求。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坚持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执行,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信息审核关,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后再上传发布,保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安全性。
4.规范性文件清理
经过梳理和清理,新钢街道失效文件为0,未发布不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专题专栏)
为进一步让公众在了解和信赖政府门户网站的同时,能及时查阅到最新资讯及服务信息,新钢街道已纳入渝水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管理,依托该平台发布信息,并设置了概况信息、公告公示、政务动态和财经信息等专栏。
2.公开方式多样化(政务新媒体、手机APP、两微一端)
新钢街道除了在渝水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信息,还通过“和美新钢”微信公众号、广播、电子显示屏以及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发布信息。
3.网站集约化
全区已完成网站集约化建设,新钢街道在渝水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了概况信息、公告公示、政务动态和财经信息等专栏。
4.网站监管
在区网站日常监管下,新钢街道对照渝水区人民政府出台的《渝水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积极主动按要求做到信息公开更新及时、准确,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及安全性。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
2021年新钢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含错别字)等现象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2021年新钢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任何负面不良影响,没有相关责任追究事件发生。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为落实监督保障机制,新钢街道按照《条例》和《渝水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明确了新钢街道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并明确1名信息管理员负责按照区政府要求对网站栏目内容的日常更新及维护工作。
新钢街道领导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查看各部门提交的信息是否严格按照 “三审三校”制度执行,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提供信息的,对其进行督促,以确保街道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及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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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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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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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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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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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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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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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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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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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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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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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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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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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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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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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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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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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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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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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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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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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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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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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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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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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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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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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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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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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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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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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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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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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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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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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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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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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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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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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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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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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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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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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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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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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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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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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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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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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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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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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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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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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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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新钢街道严格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在街道各部门通力合作下,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例如:公开解读、宣传引导、信息精准推送,并取得实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相对单一,还要进一步丰富。
2.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我们将严格落实上级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特别是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热点和重点,主动快速引导、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1年度,新钢街道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1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新钢街道已全部完成。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新钢街道发布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以及群众关心事项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公开、公示。
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新钢街道办事处101办公室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沁园路260号,邮编:338025,电话:0790—629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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