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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2-00739 发布日期: 2022-01-29 责任部门: 渝水区人民政府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由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江西·渝水)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渝水区信息化建设中心联系(地址:抱石大道257号,电话:0790-6738968,邮编:33802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6071条,其中区本级1561条,镇(街道)4510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全过程政务公开。我区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并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相关意见采纳情况。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三大攻坚战领域信息31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47条,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64条,公共监管领域信息14条,涉农领域补贴信息9条,营商环境领域信息18条,“六稳”“六保”领域信息9条。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栏目,开设“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等专栏,利用多种形式深度解读重要政策文件,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2021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7条。

四是加强疫情防控医药信息公开。开设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栏目,并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五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全厅及下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累计公开了156条财政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全年我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0件,依法办结10件,结转下年办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修订《渝水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优化区政府网相关栏目和目录设置。以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为遵循,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机关对过去公开不充分的信息重新补充公开,对分类混乱、查找费时费力的信息重新归类。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据新余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对政府信息公开频道进行改版。优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集中展示全区相关工作推进、24个领域信息公开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力度。我区2021年开展4次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价考核,并组织4次政务公开培训,以确保公开评价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方面,本区2021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1

 9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1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1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差距,例如信息公开的质量还有待提高、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仍需稳步推进、政策解读有待加强、基础信息公开不全等。

为此,新的一年,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围绕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内容和集约化平台系统的实际操作等内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加大对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逐步提升全区信息公开水平。二是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持续优化更新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目录;推进村(居)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提升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占比和发布时效性,并进行多形式、高质量解读,运用图解、视频、动漫等多种可视化方式,借助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多种媒介,全领域、全媒介、全时段、全过程做好解读发布工作。四是及时、全面地发布政府基础信息公开内容,如:行政权力结果信息、重大决策草案的解读或说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情况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我区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1年度我区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