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城南街道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ush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城南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渝水区康泰路19号,电话:7079306,邮编:33802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城南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
除依法应当保密外,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城南街道共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0条、意见征集0条。
2.管理公开
为了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街道按照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由副书记袁林主管政务公开工作,并配备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公示,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调度、监管。
3.服务公开
城南街道办事处根据《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水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37号)要求,重新梳理了14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77项公开服务事项,同时便民服务中心积极引导群众将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的相关业务实行网络办理,生育证申领、社保、医保缴费网络办理率达100%,其他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率显著提高。
4.结果公开
城南街道通过政务公开的性质,把所有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建议提案办理数据等情况进行公开,得到好评。
5.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涉及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相关的文件公开申请1件,按程序及时依法公开1件,2020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城南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公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工作时间等。截至目前,城南街道接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地区水利局拆迁项目规划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依据《渝水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渝府发2020 37号)文件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的基础上编制本单位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当前目录中包含14个领域77个事项。
2.数字化建设(加大数据公开力度)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城南街道依托渝水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36条。其中,“概况信息”3条,“工作动态”91条,“公告公示”23条、“发展规划”5条,“人事信息”1条,“财经信息”2条,“其他”11条。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在信息公开发布过程中,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信息审核关,有关政务公开或重大决策由领导审核后再发布上网,保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
4.规范性文件清理
经过梳理和清理,我单位无新增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现全区已完成网站监管,城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纳入渝水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有概况信息、发展规划、政务动态、公告公示和财经信息栏目。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借助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发布了一系列政务信息及街道工作动态,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针对公众所关注的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按照《渝水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我街道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监督保障机制。街道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根据业务分工落实到各部门,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2.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加强窗口、网站、微博等公开渠道作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力,让社会公众掌握最便捷的咨询和反映诉求的途径,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宣传和引导,着力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2020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没有负面不良影响,没有相关责任追究事件发生。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为了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街道按照《渝水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明确了责任分工,由街道党委副书记袁林主管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报送,加强全体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街道纪检监察机关督查督办职能,为做到街道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完整性提供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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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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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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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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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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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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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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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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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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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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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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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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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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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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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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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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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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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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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2 |
9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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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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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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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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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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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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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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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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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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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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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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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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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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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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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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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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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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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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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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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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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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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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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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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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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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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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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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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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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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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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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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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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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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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由于部分领域、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发布公开内容不全面,间隔时间略长现象。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
针对上述现象,街道将进行积极改进:一是加强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需要更新的信息做到及时更新,确保时效性。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会,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网站管理、信息审核把关、依申请公开办理等综合能力。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