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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溪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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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6-01-21 责任部门:

新溪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新溪乡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顾文彬联系(地址:新溪乡泗溪街46号,电话:0790-7087686,邮编:33800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渝水区新溪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市二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成效。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溪乡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政府信息62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重点领域信息27条,应急管理信息10条,法规政策3条,城乡规划与建设3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依法公开信息16条。微信平台全年推送各类信息3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个人依申请公开0件。2025年度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产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乡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机构职能调整和工作实际,根据上级要求,完善和更新栏目,将公开的信息分门别类,清晰准确。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的发布审核流程,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违规发布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深入推进政府网站建设,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化管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并充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准确展现工作职能,科学优化平台栏目设置。通过细化发布标准、规范展示格式,确保平台内容与法规要求和公众需求同步更新,着力打造标准统一、内容权威、获取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运用平台信息化手段加强政务信息发布的日常监管,确保信息准确规范;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通过设定量化指标与细化评分标准,形成有力督导,提升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实际效能;2025年,我乡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完成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主动公开的深度和精准性上还有不足,对公开范围界定、风险研判、公众需求把握存在不足;二是跨部门协同的顺畅度和效率有待增强,未能保障公开的时效与合力;三是信息呈现的规范性与用户体验需着力提升,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友好和易读。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开展覆盖全员的业务培训,重点针对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审查、舆情风险防范、政策解读技巧等进行专业化指导。;二是建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专职机构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链条,明确信息提供、审核、发布各环节的责任主体与时限;三是建立多重校对审核机制,重点关注特殊字符、表格、图片等易错环节,利用技术工具与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已发布内容进行全面扫描和纠错,确保历史信息持续可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情况

信息公开指南1条,重点领域信息27条,应急管理信息10条,法规政策3条,城乡规划与建设3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依法公开信息16条。

(三)重点领域公开信息情况

重点信息领域更新27条,其中社会公益事业24条,公共资源配置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