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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溪乡2023年政务信息工作年报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4-01-18 责任部门: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新溪乡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172.16.24.188/website-webapp/view/init_operationsView。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李珍联系(地址:新溪乡泗溪街46号,电话:7087686,邮编:3380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为推动新溪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

新溪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含政府门户网站),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公示公告37条,工作规划1条,部门预决算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个人依申请公开0件。2023年度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产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程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一事一审”制度和“三审”制度,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实用性,坚决杜绝虚假信息和涉密信息上网。
2、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

1、积极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格式规范。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法定公开的内容和工作职能,优化栏目设置。

2、通过政务公开栏定期更新信息,对乡政府工作机构、通知公告、规划计划、政策法规、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等相关工作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我乡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化工作,加大了领导力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内设机构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审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项规章制度。

2、健全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对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三审查”的原则进行严格把关,切实做到任务到股室,责任到人头。同时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3、严格监督考核。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不定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抽查检查,限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及时通报。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等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对出现以下情况的将进行责任追究:1、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不全面、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公开相关事项的;2、有偿或变相有偿提供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或者违反规定收费的。2023年度本单位未出现上述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程序不正规。

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规范、及时。

2.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例如重大政策解读文件的制发、征求意见和反馈等,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二是提高质量。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审核力度,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3年,渝水区新溪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各类应进行政务公开的材料及时上传到市政府政务公开栏目,对需要进行整改的栏目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渝水区新溪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50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公示公告37条,发展规划1条,部门预决算1条,政务动态4条,工作计划1条,人事信息2条,概况信息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