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鹄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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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5-01-24 责任部门:

鹄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鹄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新余市渝水区鹄山镇人民政府,电话:0790-7103315,邮编:338000)。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依据渝水区政务公开法定程序,2024年鹄山镇共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0条、意见征集0条。

2.依申请公开

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申请指南、渠道、制度规范、答复格式规范)

鹄山镇按照《条例》和《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并编制《渝水区鹄山镇信息公开指南》。

3. 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共享工作情况较好,定期且及时,如每月低保人员名单公示、各部门年度报告等。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落实待加强,依赖系统自带错敏字检测,PDF格式文件,无法检测,人工审查校对力度不足。

4.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在渝水区政府网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4条,通过“鹄山云语”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296条、“鹄山云语”抖音视频号发布61条视频。

5.监督保障

根据上级监测情况,及时整改相关错敏字。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鹄山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在镇内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措施包括公开政策解读、加强宣传引导以及精准推送信息等。然而,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指南》未能完全达到上级部门的要求,规范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

二、部分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需要进一步提高认知水平。

三、公开内容排版不规范,有些公开内容出现错位、乱码字符、图片不显示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鹄山镇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更好地服务公众。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指南》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按要求发布《指南》,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范围、渠道、时限以及申请流程,为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具体指引。

二是加大信息更新力度。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要求各部门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上传文件前,转换上传文件格式,降低错误率;发现上传信息出现错位、乱码字符、图片不显示等问题,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2.推进财政领域信息公开;

3.推进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4.推进民生保障领域信息公开。

2024年鹄山镇发布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以及群众关心事项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公开、公示。

(二)公开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