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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办字〔2020〕30号 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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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0-07-30 责任部门:

  

 

 

渝府办字〔2020〕30号

 

 


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奋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邹家洪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龚  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艾海涛  区发改委主任

肖  昆  区财政局局长

钟淑平  区教体局局长

易小健  区工信局局长

刘继勇  区人社局局长

卢冬根  区住建局局长

郭桂珍  自然资源局渝水分局局长

石献仁  渝水生态环境局局长

艾晓华  区司法局局长

王  娟  区科技局局长

邱水根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  涛  区水利局局长

易小泉  区商务局局长

陈  进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四根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傅江萍  区国资局局长

周发根  区农粮局党委书记

张乐一  区卫健委主任

李晓宝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皮小峰  区民政局局长

刘思敏  区政府金融办负责人、区数投公司董事长

陈冬玲  区医保局局长

黄  亮  区扶贫办主任

钟冬明  区行管委主任

张  帆  区税务局局长

简小伍  区信息化服务中心主任

刘  平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邹圣恺  罗坊镇镇长

黄小辉  姚圩镇镇长

潘海虹  南安乡乡长

周爱勇  新溪乡乡长

刘  坚  水北镇镇长

邹  放  下村镇镇长

付建军  人和乡乡长

胡茂庆  鹄山镇镇长

桂艳敏  良山镇镇长

吴  磊  珠珊镇镇长

张太盛  界水乡乡长

李绍平  城北办主任

黄  磊  城南办主任

高智军  袁河办主任

李剑锋  仙来办主任

潘  林  通洲办主任

李锦华  新钢办主任

陈建军  袁河经济区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艾海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乡镇办、袁河经开区、区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工作的重要部署,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力度,着力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确保“六稳”“六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全力保居民就业,稳定就业岗位,抓好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就业。

(二)全力保基本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社会保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三)全力保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融资支持,实施精准帮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四)全力保粮食能源安全,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能源运行保障。

(五)全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落实好产业链“链长制”,推动产业链协同复产达产,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国内市场循环,进一步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实施铸链强链补链扩链工程。

(六)全力保基层运转,推动财力向基层倾斜,强化开源节流,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三、工作要求

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督促和协调指导,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每季度汇总梳理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告区政府。各责任单位要对标对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0〕11号)、《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机制的通知》(余府办字〔2020〕50号)和《渝水区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责任分工表》,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压实责任,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工作任务推进有序、落实到位。

 

附件:渝水区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责任分工表

 

 

                         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7 月28 日  

 

 

 


渝水区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责任分工表

(一)保居民就业

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

责任单位

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

备注

稳定就业岗位。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按16%的比例缴纳,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1年 4月 30日 。按规定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中小微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统筹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定岗位、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对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可给予一定运营补贴。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推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农村电商和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力度。做好稳定就业岗位的资金保障。

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农粮局

 

 

 

抓好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就业。积极挖掘本区国企、央企和特色优势产业企业的用人潜力,大力开展“百千万线上线下招聘”专项行动,着力保障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用工。落实促进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扩大“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中小学教师招聘等规模,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或继续升学深造。鼓励农民工通过回归农业、农村电商、自主创业等方式就地就近就业,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安排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与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鼓励部分退役军人特别是退役大学生士兵“先入校回炉、再就业创业”,抓好退役军人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推动各项招生优待政策落地。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覆盖范围,增加支持群体,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推荐免反担保机制。出台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按规定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范围。

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扶贫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工信局

 

 

 

(二)保基本民生

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

责任单位

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

备注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全面排查整改专项行动,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关注低保户、特困供养户、残疾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对因疫返贫致贫人群实施政策兜底。大力实施扶贫农产品“六进”活动,加快政府采购贫困地区产品进度,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产业基地、扶贫车间、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扶贫经营主体渡过难关。统筹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着力解决就业创业、医疗、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全面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绩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农粮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住建局

 

 

 

完善社会保障。指导确需较多裁员的困难企业制定裁员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工作。建立失业人员实名制台账和定期联系制度,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参保扩面长效机制,加快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提高社保基金统筹级次,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加快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缓解因阶段性降费对基金造成的收支压力,推动特定重大疾病免费救治、专项救治“应治尽治”,确保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费用顺利结算,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全面落实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受疫情影响和因突发性、紧迫性问题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直接给予临时救助。适当提高城乡低保、抚恤补助标准。加快推进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功能提升改造。加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价格临时补贴力度,2020年3-6月在按规定测算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倍发放。压实地方政府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和市场供应保障主体责任,确保完成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城市低保经费、农村低保经费”和“社会保险”等资金需求。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发改委、各乡镇办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积极谋划建设一批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等民生项目。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合理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有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对公办养老机构实施改造,提升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普惠养老和医养康养结合项目建设。加强区疾控中心能力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托现有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做好平战结合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整体水平。

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各乡镇办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确保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重点制度、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全面完成。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4+1”工程,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区发改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自然资源局

 

 

 

(三)保市场主体

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

责任单位

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

备注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力推动国家和省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统筹使用好各领域财政性帮扶资金,多渠道筹措社会资金,进一步挖掘租金优惠、降低融资费用和要素成本等空间,推动优惠政策向中小企业倾斜。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平台公司加大对产业链上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强化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帮扶。统筹财政资金,支持企业的技术改造。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办、区国资局、区商务局

 

 

 

强化融资支持。用足用好国家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鼓励与“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银税互动”对接,切实降低企业和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增加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鼓励银行开发针对个体工商户的贷款产品,继续推广“诚商信贷通”。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积极运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普惠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要按照“应延尽延”要求,落实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作用,疫情期间,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新发生融资担保业务收取的担保费不超过1%,所有再担保业务减半收取或视情免收再担保费。深入实施“映山红”行动,建立企业债务融资协调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担保中心

 

 

 

实施精准帮扶。深入开展各级领导干部挂点帮扶、企业派驻联络员等活动,确保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规上工业企业两个全覆盖。拓展银企对接、专家问诊、产业联盟等特色帮扶活动范围和内容,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打造重点行业、重点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建立重点工程与省产钢材、水泥生产企业对接机制,依法依规支持省、市、区勘察设计、建筑骨干企业参加省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服务和帮助,指导企业妥善应对由于疫情导致合约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况。

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司法局

 

 

 

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及时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并予以公布。扩大“赣服通”掌上办理覆盖面。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服务机制,深化“一次不跑”“只跑一次”“一链办理”等改革,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推动实现省市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全面对接,建成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加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力度,推行“一照含证”改革。实行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切实落实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抓好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推广设立企业政策兑现代办服务窗口,依托一体化政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赣服通”等渠道完善线上服务,拓展政策知晓度和申办便利度。

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行管委、区住建局、区工商联、区信息化中心

 

 

 

(四)保粮食能源安全

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

责任单位

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

备注

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坚持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落实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充分发挥专业化服务组织、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双季稻”种植面积,推动不适合发展口粮生产的耕地发展饲料用粮和工业用粮。推广一批绿色高效、农艺农机结合、全程机械化生产等水稻、旱杂粮新技术新模式,切实抓好水稻田间管理,强化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和应对。积极发展稻鱼、稻虾等综合种养模式。保障粮食供应,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支持粮油加工企业稳定运行,加快实施一批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建设,加大市场监测调配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

区农粮局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九大工程”、农产品加工“七大行动”,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吸引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运营,支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落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建设一批“菜篮子”基地,加强主要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可追溯管理。加强休闲农业与全域旅游对接,大力发展建设特色旅游村镇,抓好一批休闲农庄提质改造。加快推进生猪复产增养行动,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引导进口或商业储备猪肉转化为政府储备。加强产销衔接,加快推进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仓储集配和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建设,完善三级农村物流服务体系。

区农粮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加强能源运行保障。强化能源运行监测调度,统筹做好油电煤气等供需平衡。精准对接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大工程项目用能需求。加强高峰时段综合调度和需求侧管理,确保电力迎峰度夏度冬。优化能源设施布局,坚持电网建设与电源建设并重,加快推进新余电厂二期前期工作和一批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推进一批风电、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煤炭储备项目建设。加强能源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能源行业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区发改委、区国资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

责任单位

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

备注

推动产业链协同复产达产。落实好产业链“链长制”,完善省市区三级协同机制,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帮扶活动,“一链一策”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断点,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整体配套、协同复工,推动基础原材料、核心技术、关键设备零部件的本地化配套,抓紧谋划实施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区域化本地化布局。

产业链链长制各责任部门、各乡镇办、袁河经开区

 

 

 

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国内市场循环。着力挖掘内需潜力,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抢抓国家发行特别国债、加大专项债发行规模机遇,发挥好补短板促升级稳投资专项贷款的作用,抓紧谋划实施一批交通、电力、水利、 5G 、数据中心、公共卫生体系、应急物资储备、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重大项目,拉动工业品销售;加快建立公路铁路互跨协调机制、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协调机制,尽快出台有关办法。提高市场活跃度,切实落实国家、省、市系列促消费政策,着力提升大宗消费,采取发放旅游消费卡(券)等方式组织开展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培育壮大线上消费,通过举办“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推介我区自主品牌,加快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循环。引导优质外贸产品开拓国内市场,支持出口企业参加国内重点展会,搭建外贸企业与国内大型平台商、线上营销大V的合作平台,鼓励出口企业在知名电商平台打造江西出口产品内销专区,加大对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投保的支持力度。

产业链链长制各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

 

 

 

进一步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以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为龙头提升开放能级。以制度型开放建设为重点,对外商投资企业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积极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按照国家部署大幅放宽产业准入,加快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降低进出口物流成本等领域先行先试,采取简化程序、“非接触式”退税等方式进一步将出口退(免)税时间压缩至不超过7个工作日。强化与日韩、东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相关企业的贸易联系,加强与国际组织、外国商会、友好城市等的沟通对接,支持电子信息等制造业企业积极稳妥开展海外投资并购,构建多元化采购和销售渠道。以深度对接融入国家战略为契机,加强与周边省份、沿海地区产能共享对接,开展协作生产、订单替代、共建工业园、“飞地经济”等形式的紧密合作。

产业链链长制各责任部门、区税务局

 

 

 

实施铸链强链补链扩链工程。持续巩固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链。加快构建“2+4+N”新型工业体系打造钢铁、锂电产业两大高地,大力推动新钢集团“转型升级冲千亿”攻坚行动。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全面推进“云招商”“云签约”。积极引进国内外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鼓励和支持产业集群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网络,建设企业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等,加强产业链的上下游拓展和应用。推动产业链融合发展。强化数字经济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深入贯彻实施我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智能制造升级、“万企上云”、服务型制造等行动,加快推进 5G 规模商用。2020年加快建设 5G 基站,加快推进 5G 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创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示范基地。支持园区、企业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深入实施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推动赋予国家级开发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研究制定赋权清单。

产业链链长制各责任部门,区工信局、袁河经开区

 

 

 

(六)保基层运转

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

责任单位

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

备注

强化开源节流。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合理确定基本民生支出标准,加大对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重点领域保障力度。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开展零基预算编制试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报刊杂志订阅乱摊派行为,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

区财政局、区有关部门

 

 

 

财力向基层倾斜。区财政统筹安排公共卫生、就业补助、工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加快转移支付下达用于补助开展疫情防控、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等采购所需经费,以及企业稳岗达产、创业就业等方面支出。坚持区级为主原则,压实区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主体责任,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兜牢支出底线。做好教师工资保障工作。保障基层村(居)委会运转经费。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库款情况动态监测,加大资金调度力度和频次。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各乡镇办

 

 

 

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开好“前门”,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支持力度。严堵“后门”,健全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严禁违规举债,严格执行化债方案,积极推进政府投融资平台整合转型。严格实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提示和隐性债务风险等级通报制度,确保按期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和利息。同时,聚焦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国企债务等重点领域,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国资局、区住建局、各乡镇办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监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群众团体。

  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7 月29 日 印发 

 

  相关政策解读:http://www.yushui.gov.cn/zwgk/zcjd/2020/12/09/506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