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减灾字〔2022〕2号
渝水区减灾委员会关于结束IV级救灾
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办),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鉴于当前抗旱形势,根据《渝水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经减灾委研究,决定自11月17日9时起结束IV级救灾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继续做好抗旱救灾工作,打好抗旱持久战。
渝水区减灾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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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渝水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