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渝府发〔2019〕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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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衔接国务院取消
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 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9〕6号)要求,我区对应取消2项行政许可事项,承接2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承接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抓紧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落实衔接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项)
2.落实衔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项)
渝水区人民政府
2019 年 7 月 26 日
附件 1
落实衔接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 2 项)
附件 2
落实衔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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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原审批 部门 |
设定依据 |
承接审 批部门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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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际、 市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 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省交通 运输 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 条例》 |
区交通运 输局 |
下放后,区交通运输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加强信息共享,许可实施机关及时将许可情况推送至有关交通运输部门。2.健全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应急处置、隐患排查等方面的规定。3.实施车辆技术和动态监督管理,准确掌握客运车辆运营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4.加强执法监督,依法处罚违法行为。5.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企业考核制度。6.完善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监督机制,及时处理服务质量投诉案件。7.加强对辖区内交通运输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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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护士执业注册 |
省卫生 健康委 |
《护士条例》 |
区卫健委 |
1.加强电子化注册网上申请。2.加强原件与复印件审核、保证一致。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7 月 2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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