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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发(2020)8号 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关闭渝水区下村镇峰顺采石场等三家非煤矿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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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0-08-18 责任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渝水区下村镇峰顺采石场、渝水区诚顺矿业有限公司、渝水区仁和顺安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花岗岩部分)三家矿山已限期开采到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渝水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的要求,经渝水区九届人民政府第8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渝水区下村镇峰顺采石场、渝水区诚顺矿业有限公司、渝水区仁和顺安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花岗岩部分)三家非煤矿山进行关停处理。


请区自然资源部门在区政府网站公布该三家非煤矿山采矿许可证从通知下发之日起作废,其他部门按各自职能注销其相关证照。


 


 


 


渝水区人民政府        


2020 年8月17日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8 月 17 日 印发 


 

附原件:_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关闭渝水区下村镇峰顺采石场等三家非煤矿山的决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