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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已失效)渝府办发〔2021〕2号 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渝水区消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3-09658 发布日期: 2025-03-14 责任部门: 渝水区人民政府

渝府办发〔2021〕2

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渝水区

消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关于推进渝水区消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5 日

关于推进渝水区消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引进和培育消防产业,加快推进渝水区消防产业形成 集聚效应,落实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实现高质量跨 越式发展,打造成为全国知名消防产业基地,结合我区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发展目标

加快渝水区消防产业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末,消防产业形成以消防产品、消防工程、消防服务平台协同发展的格局,并逐步形成“消防+安防”的应急产业体系,到2025年,消防行业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消防产业规上企业50家,高新技术企业30家,推动一批优质企业上市,成为全国知名消防产业基地。

二、主要任务

1.编制消防产业规划。编制《渝水区消防产业“十四五”规划》,形成以消防产品、消防工程、消防服务平台协同发展的格局,大力发展引进自动灭火、火灾报警、消防装备、防火与疏散、通用与防烟排烟、消防供水等消防产品。通过规划,梳理消防产业链发展现状;研究制定出符合渝水实际的细分行业的产业链图、技术路线图、应用领域图、区域分布图;制定出做优做强做大消防产业工作计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人才引进、技术创新等重大事项。(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袁河经开区)

2.开展消防产业招商。聚焦消防产品招商。重点发展自动灭火系统,积极引进气体灭火系统,水喷淋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上下游企业;逐步聚焦智能消防产品、智能消 防巡检机器人、应急救援机器人和无人飞机、多功能消防装备;招引消防工程企业。加快对消防设施、装备和系统的设计、建造、施工和安装等领域发展,积极引进全国二级资质以上消防工程企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新经济服务中心、袁河经开区、区住建局)

3.建设消防数据云平台。打通智慧消防数据云平台“最后一公里”,支持企业建设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运维预测、应急防控等各项业务的数据云平台。(责任单位:袁河经开区、区数投公司、区应急局)

4.建设消防产品检测中心。支持企业与天津消防研究所、上 海消防研究所、沈阳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等国家级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延伸产品检测服务内容,面向全国承担更多消防应急产品检测和认证业务,助推渝水消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责任单位:袁河经开区、区市场监管局)

5.建设消防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渝水区消防产业园,初期在 光电产业园确定10栋标准厂房用于产业孵化;建立完善包括行业协会、物流服务、网站信息平台在内的消防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袁河经开区、区住建局)

6.培育企业市场容量。鼓励单位和企业和个人采购本地企业消防产品,给企业提供产品应用场景,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支持企业建设运营电商平台、集中采购供应链平台;支持企业拓展充 装与运维市场,协助企业办好相关证件办理。(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7.打造消防产业品牌。与中国消防协会、天津消防研究所等国家级科研院合作,每年定期举办中国消防产业发展论坛,为全国消防企业搭建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并结合论坛组织消防产品博 览会,打造消防产业品牌。(责任单位:袁河经开区、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政策支持

1.降低企业部分成本。 降低消防产业实体企业相关成本费 用,给予自有厂房企业实施土地使用税先缴后奖;给予租用厂房的企业减免租金(按《渝水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五十条》(渝党办字〔2020〕23号)第十六条租赁厂房奖励政策各档基础上下降15万元/千平米执行,并自合同签订日起给与一年免租期);免缴在渝水区担保中心的担保费;规划建设展示集中区;新入规消 防企业享受上级奖励政策后另行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袁河经开区、良山镇、珠珊镇、区担保中心、区财政局)

2.招商政策。积极引进消防产品制造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厂房和土地)20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的10%给与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另外连续5年给予地方可用财力的80%奖励;鼓励中国500强企业、上市公司、细分行业小巨人企业投资消防产业,实施“产业基金+实体招商”,视具体情况给予一事一议扶持;对落户渝水区的工程公司总部或者开设分公司的二级资质以上消防工程企业、消防工程总包商、消防云平台服务商、集中采购总部型企业,连续5年给予地方可用财力的90%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袁河经开区、区财政局)

3.技改政策。支持企业技术装备提升,经评估认定后,按其 当年购置设备实际价格按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补金额不超过130万元/年,连续5年给予新增地方可用财力的80%奖励;支持企业信息化提升,对企业信息化管理软件(含企业上云)按其当年购置价分两档奖励,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30万元)按30% 给予奖励、30万元以上的按5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补金额不超过70万元/年;支持企业做消防系统集成设计、工程,连续5年给予新增地方可用财力的80%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袁河经开区、区财政局)

4.创新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 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参与制定消防行业标 准建设。对参与制订消防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 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主导制订上述标准的企业(即第一 起草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袁河经开区、 区财政局)。

5.平台中心政策。重点培育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运维预测、应急防控、集中采购的专业型消防云平台,建成运营验收后,给予平台建设费的50%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企业与天津 消防研究所等国家级科研院开展技术合作,在渝水区设立分院分所,或检测中心、认证中心、实验室等,建成验收后给予联合企 业建设经费、科研设备购置费30%奖励,累计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企业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创建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建成验收后给予联合企业建设经费、科研设备购置费 30%奖励,累计奖励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袁河经开区、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

6.品牌政策。1)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当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给予获奖主体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的,给予获奖主体一次性奖励30万元;2)当年建立国家级实验室的,给予建设主体一次性奖励50万元。建立省级实验室的,给予建设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3)建立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的,给予建设主体一次性奖励50万元。建立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的,给予建设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4)当年获得国家质量奖、国家优质产品金质奖、国家优质产品银质奖的,给创建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当年获得省(部)质量产品奖、省(部)优秀产品奖的,给创建主体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消防产业链链长制,设立消防产业专项办公室,协调解决消防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组建消防产业协会,支持企业加入行业协会,吸收国内外知名专家提供咨询服务; 落实代办审批制,一旦消防企业签约项目,相关注册、立项、环评等全由园区和行政审批局全部代办。(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袁河经开区、 区行政审批局)

2.加强人才建设。以现有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基础,每年 摸底消防产业需设课程,弹性开设消防专业班,培养智慧消防技术人才。(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3.设立引导基金。由袁河智造投资母基金设立2亿元消防产 业引导基金,由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专项消防产业工业发展基 金,支持企业股改、上市,给予一事一议政策。(责任单位:袁河经开区、区投控集团、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五、其他

1.若企业符合、享受《渝水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五十条》等 渝水区其他奖励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意见于2021年1月1日起暂施行,若政策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2.本文具体条款由渝水区消防产业链办公室负责解释。责任单位排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附件:渝水区消防产业链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渝水区消防产业链领导小组名单

     长:邹家洪   区委副书记、 区长

长:曾   区委常委

朱华军   区政府副区长

      员:徐   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财政局局长

艾海涛   区发改委主任

陈白云 区工信局党委书记

易小泉 区商务局局长

简小忠 区科技局党组书记

李晓宝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继勇 区人社局局长

钟冬明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简永根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卢冬根 区住建局局长

石献仁 渝水生态环境局局长

区税务局局长

郭志凯 区投控集团总经理

宋泉生 区担保中心主任

袁河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陈建军 袁河经开区主任

张龙珊 区新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桂艳敏 良山镇镇长

珠珊镇镇长

袁河经开区副科级干部

区工信局信息中心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消防产业专项办公室,朱华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白云为办公室副主任,刘龙、肖瀚为成员,负责消防产业发展日常工作落实。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