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波同志任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甘海勇同志任渝水区重大项目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章诗雨同志任新北办事处副主任;
张成同志任城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丽龙同志任袁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卢可同志任新钢街道办事处主任;
付建军同志任孔目江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渝水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简少华同志任新北办事处主任,免去其渝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斌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命为渝水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参照副科级干部管理),任职时间从2025年3月起计算;
江俊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命为渝水区工业和数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参照副科级干部管理),任职时间从2025年3月起计算。
免去徐俊同志的新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郭祥发同志的城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陶春阳同志的袁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胡军同志的新钢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余文钦同志的孔目江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游振坤同志的渝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晔同志的渝水区重大项目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渝水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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