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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字〔2026〕3号 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罗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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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6-02-11 责任部门:

渝水区人民政府

关于罗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罗丹同志任渝水区司法局孔目江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宝同志兼任城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蒋清林同志兼任城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钱唆皮同志兼任袁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欧阳健同志兼任仙来办事处副主任;

张建兵同志兼任新钢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志军同志兼任孔目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罗毓同志的渝水区司法局袁河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郭小梅同志的渝水区司法局珠珊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简雁辉同志的渝水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草孙同志的渝水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简海兵同志的渝水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渝水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