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渝水区政府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办通过“江西渝水”门户网站、“政务渝水”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文件14件,区政府全会、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信息30条。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围绕十四个五年规划、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开展了深入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有效推动重大政策落地实施。2022年全年累计制作并发布政策解读62篇(其中视频解读17篇、文字解读20篇、图文解读16篇、问答解读8篇、领导解读1篇)。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及文件库建设;及时发布各类规划纲要、《2021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2021年渝水区民生实事项目》及项目进展情况信息;按规定发布区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决算、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22年预算信息及以及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等财政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办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通过政府网站线上申请2件、通过当面提交或信函邮寄0件),依法办结2件,结转下年办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所有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均在期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进一步优化区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和目录设置。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采、编、发流程,保证信息发布内容质量。以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为遵循,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机关对过去公开不充分的信息重新补充公开,对分类混乱、查找费时费力的信息重新归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据新余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对政府信息公开频道进行改版。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全市政府网站均完成IPv6升级改造、政府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访问改造,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账号新增、关停备案审查登记制度,加强发布内容管理。强化监测抽查,常态化开展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错敏信息排查整治行动,督促各部门常态化做好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切实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力度。我办2022年开展3次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价考核,并组织4次政务公开培训,以确保公开评价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方面,我办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1 |
6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
|
行政强制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策解读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还不够精细化,也不够“接地气”,一定程度存在着公众、企业“不知道”“不理解”“不会办”等问题。
2、平时推进政务公开更多是把考核放在第一位,站在群众的角度上公开不多,在公开内容以群众需求结合还不够紧密。
(二)问题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拓展覆盖面,拓宽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新形式、新渠道、新途径,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工作责任落实。在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考核的基础上,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排名并通报,做到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一盘棋,“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政务公开与群众需求结合。以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突破口,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围绕群众关注的大事、实事,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
三是纵深推进试点工作。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试点工作,在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加大向村一级的延伸力度。同时鼓励各乡镇(街道)结合工作实际,以“五公开”为切入点,挖掘本地优秀案例,确保在宣传上发出渝水声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2年度区政府办公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把应公开的事项上传,并对需要进行整改的栏目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1、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86号)的要求,对我区2019年至今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共8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5件,宣布失效3件。
2、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内容建设,优化服务互动功能,不断提升管网、办网水平。
3、引导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营。新媒体平台持续加大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4.优化线下公开渠道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实现政务公开线上线下一体化、多途径、广覆盖。分层次开展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已建成政务公开专区3个;其中区本级1个,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专区面积112平米,罗坊1个,专区面积54平米,仙来办1个,约20平米。
5.加强组织管理、教育培训。全年共举办4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能力。
6、强化考核督查。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回应关切不及时、督促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区政府办公室不涉及国家、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江西·渝水)下载。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