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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3-00865 发布日期: 2023-01-13 责任部门: 渝水区交通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渝水区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渝水政务信息化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信息公开的政策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本部门信息,深入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22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的信息:

概况信息4条;财经信息4条;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2条;部门公示公告9条。

事项管理权责清单:行政许可10项(比上年度减少4项)、行政处罚22项(比上年度减少189项)、行政强制7项、其他类权力24项(比上年度减少14项)、公共服务9项(比上年度增加6项)、公共服务15项。

本年度办理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24件;《道路运输证》补办、换证、年审9072件;道路货物(普货、货物专用、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379件;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23件;办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0件;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19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10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123456政府政务热线办理工作21件,全部及时回复。

2022年度无信访件。

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6笔,共计31240元。

(二)依法申请公开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本单位2022年并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和检查。

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了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无泄密行为发生。

3、广泛开展宣传。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多样化。在政务公开平台的基础上,着力完善对政府热线“12345”等市民留言的收集、整理、回复,加大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对信访平台管理,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知民情、汇民智、解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安排专人对我局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进行管理与维护,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了政务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规范依申请公开机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机制。成立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名人员为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公开信息审查、信息发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专人登记来电并做好回复,积极关切群众反映的问题,并按时高质量做出答复,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全力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为总目标,通过实行政务公开督办机制,明确责任主体之间权责分工,实时公开情况。做到科室内部分工明确,科室之间权责清晰,部门之间高效协同。2022年度我局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各科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人员培训和学习3次。

2、制度建设。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实施办法》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我局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评议内容。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常态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力、影响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侵犯群众知情权、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加强对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和管理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和办法。今年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4

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6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1

189

22

行政强制

7

0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3124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渝水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建设、运转、发展情况良好,在服务群众、加强信息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够完善;三是政务公开的队伍力量有待加强。

(二)问题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不足,在新的一年里渝水区交通运输局将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和改进方向,主要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探索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责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创新政务微信运营管理,配强工作力量,让交通运输政务发布更生动、更具特色活力,切实把惠民政策举措讲清楚,让老百姓看得更明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决策公开。凡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交通运输领域重要方案、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作出后,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对相关文件和议定事项进行公开,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2.执行公开。推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公开。对交通运输

领域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工程项目等决策部署的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和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决策落实。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

4.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5.政策解读。明确政策解读主体、时间和方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将交通系统相关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推动政策解读制度化,重大政策出台前,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重点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宗旨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注意事项以及新旧政策差异等,使公众更好地理解掌握政策内涵。

6.重视舆情回应。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对

本单位的政务舆情收集、处置和回应按照“专人负责、专项管理”的体制和管理原则进行。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及时消除不实言论,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抓好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分级分类,集中展示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2.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及区、市、县实施意见,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以下信息:

(1)批准结果信息。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信息: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信息。

(2)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包括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3)施工有关信息。包括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4)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包括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

(5)竣工有关信息。包括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3.交通运输监管政府信息公开。推行交通运输监管公示制度。对交通运输领域涉及的超载、超限、危化品运输等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全面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要件信息。

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时限、载体、展现形式等要件,集中公开交通运输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渝水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渝水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赖建华;地址:亚新北路2号;电话:0790-622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