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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3-00569 发布日期: 2023-01-29 责任部门: 渝水区民政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在渝水区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35条, 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概况信息2 条,法规文件4条,财经信息25条,社会救助58条,社会福利27条,养老服务10条,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条例》要求,一是严格落实责任,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局党组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局机关各部门责任考核目标,做到常议常抓。指定责任心强、综合素质优秀的政务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整合、网络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二是规范目录编制,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按照区政府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技术标准,全面优化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网栏目设置,完善网上信息发布、搜索、查询和统计等功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网规范化水平。实现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数据交换,区民政局信息网的绝大部分信息可在政府门户网站直接查阅。局机关各部门(单位)在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基础上,围绕权力运行流程、办理结果、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分配等重点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三是突出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要求,规范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努力提高公开实效。四是及时更新信息,加强权力运行监管。在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基础上,通过渝水信息公开网站和渝水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廉政风险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及时更新行政审批结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作为渝水区政府组成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纳入江西渝水网站平台统一管理,依托该平台发布信息,平台建设主要有区政府信息中心负责。我局主要根据自身工作和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适合调整信息公开的目录。同时,积极配合区政府参与平台建设,积极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供建议,促进平台的不断完善。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机制(含年度培训情况):积极组建信息员队伍,从社会救助、基层政权、社会福利等业务股室抽调人员组成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从局办公室人员中安排专人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信息的及时、有效公开。2022年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类培训2次。同时,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相关培训。

2.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健全《渝水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制度》,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没有任何负面不良影响,没有责任追究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仍存在公开信息不全面、不规范;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问题改进情况:一是根据区政府和上级政府反馈的问题,努力做好整改工作,对我局公开栏目进行了调整,对子栏目设置更加规范。二是丰富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制作图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三是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将相关信息公开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本单位已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主动公开了财经信息、法规文件、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及时准确做好基础信息公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二是规范重大决策事项预公开。2022年度发布公开征求意见1次,包括渝水区城区区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