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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3-00490 发布日期: 2023-01-19 责任部门: 渝水区统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sh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老东街17号(区老法院523办公室),电话:0790-622****233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着眼区统计局工作情况和公众关切的统计领域问题,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8条。其中概况信息4条;法规文件7条;人事信息2条;财经信息4条;表彰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0项自然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区政府和市统计局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备了专职负责人,同时负责区局网站,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负全面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信息安全意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主动向市民发布相关工作动态及渝水区的经济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考核

严格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进行相关考核。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今年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的批评和建议。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我局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力度,严格对照区政府出台的《办法》进行自我监督与检查。指定专人不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深入,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数量不够丰富。

(二)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二是严格考核,将全局工作人员信息发布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事项;三是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质量。

(三)工作考核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对相关股室进行了考核。

(四)社会评议情况

按要求参加全区组织的社会评议。

(五)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未出现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均已完成各项举措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详尽解读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统计部门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围绕重要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创新举措等,及时准确做好上级、本级和其他类政策解读,及时发布更新相关法律法规,我局无需要更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今年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政策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