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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3-00499 发布日期: 2023-01-19 责任部门: 渝水区财政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渝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全力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政府债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渝水区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3条。公布内容包含概况信息、法规文件、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债券等信息。其中,政策法规信息21条,概况信息1条,人事信息4条,财经信息5条,行政执法1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20条,政府债券7条,国有资产报告1条,其他信息3条。另外,按照财政部公开工作需要与部门职能准则相对应的要求,积极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有效地保障了公众对财政预决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受理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财政政策,财政业务工作,更新工作动态,回应社会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行信息发布。2022年,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及时进行了更新,接受群众监督、社会评议,方便群众查询、诉求,拓宽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工作机制情况。我局积极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采取随时调度、随时检查的方式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定期对网站信息进行筛查,及时督促工作人员及时更新栏目,防止出现不出现空栏、不出现错字、关键信息泄露或更新不及时等情况。同时,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相关培训。二是制度建设情况。我局按照相关文件及我区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有效的实施办法,确定由 “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日常工作安排专人作为信息管理员,定期收集各股室的信息公开资料,经局领导审批后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公开信息的有效性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全年财政工作安排,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提高信息公开效率。精简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积极引导股室及时有效报送信息,提高报送与发送契合性。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范围。对标省、市财政各类相关信息,积极主动公开。同时,立足财政职能,整理有效信息,宣传财政政策,普及财政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深度与广度,广泛接受各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常态化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政务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准确、完整公开预决算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债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增强政府债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