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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渝水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2-08911 发布日期: 2022-01-27 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2021年渝水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由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江西·渝水)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通过“江西渝水”门户网站、“政务渝水”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文件8件,区政府全会、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信息22条。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及文件库建设;及时发布各类规划纲要、《2021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2021年渝水区民生实事项目》及项目进展情况信息;按规定发布区政府办公室2020年决算、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21年预算信息及以及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等财政信息。

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以“十四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为重点,统筹各类重大政策解读工作,深入开展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有效推动重大政策落地实施。2021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全年我办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0件,依法办结10件,结转下年办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修订《渝水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优化区政府网相关栏目和目录设置。以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为遵循,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机关对过去公开不充分的信息重新补充公开,对分类混乱、查找费时费力的信息重新归类。

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采、编、发流程,并执行“系统+人工”审核程序,保证信息发布内容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据新余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对政府信息公开频道进行改版。

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账号新增、关停备案审查登记制度,加强发布内容管理。区政府办微信公众号,通过采用简明生动的网络语言以及鲜明活泼的图片图表形式提升内容可读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力度。我办2021年开展4次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价考核,并组织4次政务公开培训,以确保公开评价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方面,我办2021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

 5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质量还有待提高、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仍需稳步推进、政策解读有待加强、基础信息公开不全等。

为此,新的一年,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围绕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内容和集约化平台系统的实际操作等内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业务培训。二是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持续优化更新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目录;推进村(居)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提升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占比和发布时效性,运用图解、视频、动漫等多种可视化方式,借助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多种媒介,全领域、全媒介、全时段、全过程做好解读发布工作。四是及时、全面地发布政府基础信息公开内容,如:行政权力结果信息、重大决策草案的解读或说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情况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我办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1年度我办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