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渝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xx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y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渝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站前西路延伸段1160号,电话:0790-7130281,邮编:33802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渝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1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21〕33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1年XX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21〕32号)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21年在渝水区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1条,其中本单位栏目22条,县级栏目19条。
(一)主动公开
1. 决策公开
严格按照《渝水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区人民政府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等文件精神执行,加强行政决策和执行公开,重大决策实行预公开制度。通过召开退役军人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公开退役军人工作有关政策措施,2021年,共召集退役军人参加座谈会2次。
2. 管理公开
渝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1月26日挂牌成立,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共12条。我局无行政执法权限,无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监管情况。
3. 服务公开
公开服务事项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开,下设渝水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线上线下相结合,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满意度。我局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4. 结果公开
及时公开本部门工作职责、领导班子分工、年度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并就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责任事项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组织优抚对象参加休疗活动2期、义诊医疗服务300人次,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2场,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73人次。2021年我局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5. 执行公开
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力度,结合实际及时公开我局2021年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2021年我局共公开财经信息类6篇。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未涉及我局。
(二)依申请公开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严格按照我区格式公开依申请指南、渠道、制度规范、答复格式。2021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 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根据《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权责清单、公共事项服务清单和三定方案,当前我局没有涉及26个领域的事项权限。
2. 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
提升政府数字化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在推进“互联网+”等方面有所作为,不断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3. 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按照分管领导先审,重大信息主要领导审核后,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发布。
4. 规范性文件清理
废旧文件数为0,新增规范性文件数为0。
(四)平台建设
1. 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专题专栏)
我局信息公开平台纳入江西渝水网站平台统一管理,依托该平台发布信息。在区信息中心的指导下,按照要求维护信息平台,完善平台内容,参与平台建设概况信息类、法规文件类、发展规划类、工作动态类、财经信息类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2. 公开方式多样化(政务新媒体、手机APP、两微一端)
通过江西渝水网站平台、渝水区退役军人工作群进行多样化公开。
3. 网站集约化
全区已完成网站集约化工作。
4. 网站监管
全区已定每周发布信息更新情况,根据清单进行更新。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对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 工作考核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纳入我局绩效考核。
2. 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群众满意度提高,没有产生责任追究情况。
3. 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根据区政府文件要求,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了《渝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公开信息需经各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并将各股室业务人员提供信息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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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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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法规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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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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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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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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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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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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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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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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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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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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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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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2021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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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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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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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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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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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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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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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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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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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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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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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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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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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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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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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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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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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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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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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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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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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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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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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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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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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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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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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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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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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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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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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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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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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21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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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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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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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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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很大进步,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薄弱。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办公室开展,办公室日常工作多且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二是各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没有信息公开的意识,导致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及时、不完整。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内容,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同时落实各股室安排人员负责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上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把信息质量审核关,将退役军人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