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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2-00608 发布日期: 2022-01-27 责任部门: 渝水区经管委

渝水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区行政审批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xx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y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渝水区行政审批局联系(地址:渝水区站前西路延伸段1160号西面12楼,电话:07902189981,邮编:33802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渝水区行政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 决策公开

我局按照渝水区政府要求,严格遵守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及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并采取多种意见征集形式,保证决策公开信息的公正、透明。

2. 管理公开

我局没有行政执法职能。

3. 服务公开

我局今年公布了《区行政审批局实施告知承诺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共15项)》1篇。

4. 结果公开

截止到2021年年底,我局政务动态更新22篇,公告公示更新11篇。做到了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5. 执行公开

2021年区行管委部门预决算更新各1篇,我局没有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工作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1. 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局认真按照渝水区政府对依申请指南、渠道、制度规范、答复格式的要求,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2. 受理情况分析

今年以来我局依申请公开受理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为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及时更新信息,提高信息准确性,做好信息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查机制,指定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我局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2.按照要求进行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指定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的审核工作,审核无误后再进行公布。做好信息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查机制。

4.今年以来我局清理被废除及新增规范性文件数均为0。

 

(四)平台建设

1.由纳入江西渝水网站平台统一管理,依托该平台发布信息,参与平台建设概况信息类;政务动态类;人事信息类;互联网+政务服务类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2.我局依托微信公众号同时对重大决策及政策进行公开,做到公开方式多样化。

3.我局已完成网站集约化管理。

4.安排专人公布信息并对网站内容进行监管。

 

(五)监督保障

1.为做到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要求政务动态及时更新,概况信息、机构类每年至少更一次,政策文件、公告公示每半年至少更新一次,并不定期抽查通报。

2.今年以来我局没有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3.分管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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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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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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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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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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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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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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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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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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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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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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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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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更新不快、形式不多等问题,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一是要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要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将认真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三是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在深入贯彻信息公开条例部署的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要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常规化开展,不断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