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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4-00660 发布日期: 2024-01-29 责任部门: 渝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渝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渝水区康泰路66号,电话:07906229283,邮编:338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卫健委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重要讲话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问题,为全区卫健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卫健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97条,其中医疗概况信息4条、医疗法规文件15条、医疗发展规划1条、人事信息1条、行政执法22条、财经信息17条、医疗公共服务32条、饮用水检测1条、疫苗监管4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委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按各股室职责职能明确公开内容、程序及形式等,做到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政务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加强责任意识,做到“谁发布、谁负责”,确保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安全、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采取多样化的公开方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公开工作实行严格的考核问责,确保工作得到落实。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存在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

改进措施:加大人员业力培训,不断改进信息公开方式,加强运用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全部保质保量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