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3年>政府部门

渝水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4-00663 发布日期: 2024-01-29 责任部门: 渝水区交通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渝水区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职能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23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的信息:

概况信息4条;财经信息3条;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11条;部门公示公告11条。

事项管理权责清单: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22项、行政强制7项、其他类权力24项、公共服务9项、公共服务15项。

本年度办理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38件;《道路运输证》补办、换证、年审8602件;道路货物(普货、货物专用、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463件;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17件;办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3件;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21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123456政府政务热线办理工作66件,全部及时回复。

2023年度信访工作12件。

  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4笔,共计12380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23年并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

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由局长担任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各副局长及各中心股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分工抓落实,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总结当前一个时期工作成效和不足,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并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定期汇报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相关的工作情况;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督导,认真完成区政府办政务办交代的各种工作,畅通上下交流渠道,共同促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向更好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渝水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新媒体“渝水交通”微信公众号内容管理和保障,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2023年共发布信息19篇。充分运用渝水区“四好农村路”智慧交通信息化管理平台,使用 5G、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整合建设、养护、综合执法、客货运营、安全监控、智慧路长APP、治超、公路e路通等职能,建成全智能化的综合交通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和交通科学决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机制。成立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名人员为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公开信息审查、信息发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专人登记来电并做好回复,积极关切群众反映的问题,并按时高质量做出答复,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全力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为总目标,通过实行政务公开督办机制,明确责任主体之间权责分工,实时公开情况。做到科室内部分工明确,科室之间权责清晰,部门之间高效协同。2023年度我局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各科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人员培训和学习3次。

2、制度建设。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实施办法》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我局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评议内容。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常态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力、影响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侵犯群众知情权、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加强对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和管理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和办法。今年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不足和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深化,全面性、针对性还有所欠缺。

(二)问题改进情况

我局将按照上级机关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执行,分工明确。二是加强培训,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加大对内对外沟通交流。三是完善制度,完善和落实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四是提高更新频率,提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媒介公开政府信息的频率,扩大社会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本单位的子栏目。现对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完成情况如下:

1、概况信息。对单位的概况、内设机构、领导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及时更新发布到位。

2、财经信息。做好财经预决算、“三公”经费管理,为完成各项财政任务提供资金保障,合理分配各项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准确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以便政府和财政部门正确掌握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出现。

3、行政执法。根据文件《关于深化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余办发[2019]18号)的要求,自2020年起,渝水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权限全部划归新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渝水大队。我局事项管理权责清单中只公示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类。

4、人大代表建议。在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后,我局及时将交办的建议交由办公室进行认真梳理,按照人大代表建议的不同内容进行任务分解。经分管领导核实后,再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任务分配到具体到科室和专人,明确办结时间。办理过程中,各办理人积极采取与代表电话沟通、当面交流等方式,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能解决的问题当即给予答复,一时难于解决的问题进行耐心解说,取得人大代表的理解。由于各承办科室的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人大代表建议落实和整改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制定目标计划,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和落实,提升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办理件回访满意率100%。

5、12345政务热线。来件反映的主要是农村公路维修问题类。根据上级要求,我局确定专人负责“12345”信息处理工作,每天查收“12345”热线平台。做到每收到一件都认真受理、迅速处理、按时反馈,及时归档。及时向群众了解处置措施的落实情况,积极采纳群众建议。

  6、信访。信访系统是一个充分发挥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解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而建立的多媒体自动化网络系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予以解决。对于重复投诉事项或多人次集中反映同一类问题的,应以认真、严谨的态度,深入了解情况,对症下药,务求合理诉求得到满意回应。

7、政府采购。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采购办公室与财务室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赣财购[2021]30号)文件精神执行政府采购。

8、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公开一些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运营线路;站点名称;服务时间;运行方向;票价)、安全防范(乘客安全须知;禁止携带的物品目录;安全警示标志)、应急处置(安全锤、灭火器等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用方法;安全疏散标识等)、权益维护(企业服务监督电话;

行业监督电话;投诉受理制度)等信息,此类信息与群众的生活出行密切相关。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农村公路工程建设

全区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2091.3公里,其中县道16条150.721公里,乡道179条598.248公里,村道2005条1342.331公里。11个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率达100%,172个行政村通油(砼)路率达100%,自然村通油(砼)路率达100%。2023年11月29日渝水区珠坑至姚圩公路(X213)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十大最美农村公路”。

2、积极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我局组织开展了渝水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工作,通过网上资料申报、创建复评线路打造,于2023年8月中旬经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评估验收,反映良好。2023年11月28日在交通运输部网上公示了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入选结果,进一步提升了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同时也提高了我区在全国的知名度。

3、城乡公交全域化覆盖、群众满意。全区现有城乡公交客运企业7家,有城乡公交线路13条,城际公交线路3条,镇村公交线路38条,有城乡公交车辆181辆,有旅游包车客运企业1家,旅游包车客运车辆30辆;乡镇通公交率为100%,行政村公交覆盖率为100%;有6个乡镇客运站(场),1个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380个客运招呼站,实现了全部乡镇、行政村通公交车,物美价廉、优质高效的渝水城乡公交为群众提供了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出行服务,极大地促进了渝水区城乡交流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交邮电商产业初见成效。以食博汇赣西商贸城为基础,全面打造新余市交邮融合生态产业园,充分利用公司已整合公交、物流、快递优势,打通农村“最后一公里”,渝水区“整合供销交邮电商资源,助力乡村振兴”获评交通运输部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5、大力推进货运物流、维修和驾培等行业发展。渝水区现有货运物流企业240家,全区货运车辆总数达8354辆(不含4.5吨以下货运车辆);拥有一类维修企业6家,二类维修企业20家,三类维修业户363家;有小车驾驶员培训学校11所,摩托车驾驶员培训学校4所。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渝水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亚新北路2号,联系人:赖建华,联系电话:0790—6222313,邮编:33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