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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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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4-01-29 责任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渝水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安监大楼,联系电话:0790—7122702,邮编:338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加强外宣工作,广泛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以及政务新媒体等各种手段,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挖掘宣传典型,及时曝光非法违法的生产行为。2023年在渝水区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1条,其中本单位栏目33条,区级栏目28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将行政执法、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安全生产、灾害救助、应急预警、法规标准等内容予以公开。今年来,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4宗,事故调查报告1个,年度报告1个,其他各类内容55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建立了政务公开审核制度,在政务新媒体及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均由经办人确认,再经分管领导复核后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明确责任分工,配备2名工作人员一人管理政府信息网站发布工作,另一人管理政务新媒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机制(含年度培训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类培训1次。

2.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健全《渝水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没有任何负面不良影响,没有责任追究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二是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

2024年我局将继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对发布信息的管理,提高各股室信息报送的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对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按照程序进行了公示,对相关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工作要求均进行了及时更新及公示公开。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及时准确做好基础信息公开。二是规范重大决策事项预公开。向社会发布征集立法及其他意见建议1条,发布征集结果1条。三是严格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政务类动态信息6条。

 

报告制作人:王超                                分管领导审核:黄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