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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工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4-00664 发布日期: 2024-01-29 责任部门: 渝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渝水区工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抱石大道16号201室,联系电话:0790—7079991,邮编:338000)

一、总体情况

渝水区工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等文件要求,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贯彻落实《2023年渝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着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按照栏目设置情况,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单位重要工作信息,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40余条。包含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执行公开等重点领域、重大决策的事项。2023年度,区工信局尤其加强了助企纾困、江西省《“1269”行动计划》政策方面的信息公开,公开以上重点领域信息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区工信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工信局按照《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水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单位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股室对相应栏目内容保障的职责,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三校三审”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工信局始终把区政府网站定位于第一公开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工作实际,加强本单位栏目的建设工作,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对平台栏目进行完善调整,根据工作安排,本年度区工信局增设了1269个政策方面的信息公开栏。

完成网站集约化。按照市政府、区政府要求,我单位门户网站使用的是市级开普云后台发布信息。

加强网站监管力度。按照上级政府要求,加强网站监督管理,信息发布做到及时、有效和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度,区工信局制订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各股室对公开的信息职责,加强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同时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对本单位所有股室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强化了单位各业务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信息公开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地推进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完整。同时,还加强了保密工作培训力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本年度,区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受到社会不良影响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23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23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表现在信息公示主动意识不强或公示内容质量不够高,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与中心业务工作有效衔接还不够紧密。

2.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重点不够凸显。政务公开内容日常工作动态等相对较多;企业纾难解困、节能减排、产业扶持政策等中心工作信息内容公布相对较少,与企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3.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信息公开的形式创新不够,基本以文字材料为主,图文、视频政策解读内容不多。

(二)问题改进情况

1.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制度。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股室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报送人职责,定期梳理部门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人员定期汇总、上报信息。确保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2.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中心业务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工信重点工作如节能减排、高质量发展政策、企业纾难解困等帮扶政策、规范性文件和企业关注重点问题信息公开,做到信息及时审核、发布和更新,增强企业对产业,行业国家政策的知悉、掌握、使用,公开助企纾困等重点领域信息二十余条。

3.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广度。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长期的日常性的工作范畴,加强影像、图文结合等信息公开形式创建;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程序和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答复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严格按照《2023年渝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目标、任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执行信息公开“三校三审”制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公开制度,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区工信局公开助企纾困信息6条,1269行动计划有关信息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