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3年>政府部门

新余市渝水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4-00719 发布日期: 2024-01-29 责任部门: 渝水区司法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渝水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站前西路延伸段1160号行政务服务中心东侧1113室,联系电话:0790—7112180,邮编:338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1条,通过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525条,2023全年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对区直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摸清文件底数,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了《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造成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谁供稿、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发布。2023年,对我区现行有效的8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审核。经审核:继续有效54件,修改0件,废止13件,失效2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主要通过渝水区政府网站和渝水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两个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发布,两个平台均设专人负责。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机制(含年度培训情况):为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2023年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类培训2次。

2.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健全《渝水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制度》,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没有任何负面不良影响,没有责任追究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存在不够恰当表述,自查自纠力度还需不断加大,信息更新实效不够及时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自查自纠、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定期督促需主动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内容建设,严把审核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发布真实、准确权威信息。采取形式多样的传播手段,不断提升我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对外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对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按照程序进行了公示,对相关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工作要求均进行了及时更新及公示公开。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及时准确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制定了渝水区司法局主动公开目录,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公开清理结果。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二是严格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政务类动态信息4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