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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4-00713 发布日期: 2024-01-29 责任部门: 渝水区科学技术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渝水区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抱石大道东路32号209室,联系电话:0790—6738233,邮编:338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渝水区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政策解读、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人事信息等32条。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行公开。2023年度,我局出台的《关于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及时向单位和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已在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并确定具体负责人。对于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股室及时提供信息,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统一发布,做到了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完善概况信息、公开指南、财经信息等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渝水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晶同志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加强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区政务公开举行的业务培训,提升了业务水平;抓好条例宣传。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2.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对通过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报送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

3.责任追究。2023年没有产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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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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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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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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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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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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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

(二)问题改进情况

创新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图片、深入园区线下解读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3年我局出台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关于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从出台背景、新旧政策对比等方面深入园区开展线下解读,提高了政策解读质量。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我本局不涉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