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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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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1-01-22 责任部门: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区卫健委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渝水区康泰路66号,电话:07906229283,邮编:338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渝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区卫健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共40余条。内容涉及医疗概况信息、医疗法规文件、医疗发展规划、医疗工作动态、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财经信息、人事任免、饮用水检测及疫苗监管等多方面的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发布,每月定期发布疾病预防知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区卫健委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及时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平台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重新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委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委宣传和信息化股负责,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

   2.健全网络管理制度。压实网站信息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责任人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日常监管,杜绝出现文字严重表述错误、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确保网站内容保障和日常信息维护工作及时到位。

(五)监督保障

区卫健委始终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高效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由一位委领导负责,统筹推进工作任务,建立区卫健委宣传和信息化股协调落实,相关业务股室各司其职,注重抓好工作推进落实,通过不定时召开具体工作人员碰头会议的形式,快速分解工作任务、及时完成公开要求。强化监督检查,根据市、区政务公开办整改提示单及时整改外,并不定期自查自纠,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转交责任股室,由委宣传和信息化股汇总并及时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离上级部门和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量大面广,部分公开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仍需进一步强化公开观念,加大主动公开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规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执行,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群众关切。二是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