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教体局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渝水区教体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江西·渝水)信息公开子栏目“区教体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渝水区教体局联系(地址:团结东路188号,电话:0790-6222451,邮编:33802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渝水区教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2020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渝水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渝水区教体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重要论述为指引,聚焦高质量政务公开发展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增强群众满意度。
1.强化决策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渝水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区人民政府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等文件精神,并及时公布了最新的区教体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及当前落实情况,我局全年共有2件重大决策事项《渝水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渝水区“十四五”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向社会主动公开了决策草案和起草说明(包括背景介绍、制定依据、起草过程)。开设了“意见征集”栏目,主动听取公众意见,同时对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予以反馈,当前共发布意见征集36条。
2.推动管理公开。在全区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重新梳理了我局所辖的权责清单。同时将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作为全年工作重点,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渝水区教体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3.加强服务公开。在重新梳理的清单中,确定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通过区门户网站中信息公开“区教体局”子栏目、办事大厅教体窗口、“渝水教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公开,进一步推进“最后一公里”、“办事跑一次”工作,并重点围绕“缩减办事时限,精简审批提交材料”等实施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办证人员的满意度。
4.及时结果公开。及时公开本部门工作职责、领导班子分工、部门文件、决策公开、校园建设、校车管理、人事奖励等领域信息,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2020年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8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16件,办结率100%。
5.推进执行公开。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地完成我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的发布工作,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认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新《条例》和《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制度规范。2020年全年总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其他类型的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制定了《渝水区教体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全面启动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2.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在信息公开及发布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落实责任主体,严把信息审核关,所有信息先后由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核后再发布上网,保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
3.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相关要求,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政府网站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清理,目前新增失效文件为0,新增(转发)18件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1.强化渝水区政府门户网中信息公开”区教体局”子栏目第一平台作用。通过规范网站子栏目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建设、安全保障等,将该网站的子栏目作为“五公开”的重要渠道,公开了六稳六保、疫情防控、幼儿教育和义务教育等专题信息。
2.促进公开方式多样化。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方式以政府门户网站子栏目“区教体局”为主,并积极将微信公众号“渝水教体”、12345市民热线服务、行政服务大厅等作为拓宽政务公开线上线下的有效渠道,有效发挥各平台的协同作用。
3.完成网站集约化。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积极响应配合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工作,已按照市、区要求使用市级开普云后台发布信息。
4.加强网站监管力度。按照省、市、区主管部门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每季度下发的监测清单进行整改完善,做到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方面:按照《2020年渝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明确年度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将政务公开纳入了单位业务人员单项业绩的考核,分值为2分。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方面: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没有任何负面不良影响,受到单位领导和去区绩效考核的认可。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方面:成立渝水区教体局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钟淑平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一名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具体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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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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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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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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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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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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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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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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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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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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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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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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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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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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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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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集中采购 |
23项(局本级) |
106.4919万(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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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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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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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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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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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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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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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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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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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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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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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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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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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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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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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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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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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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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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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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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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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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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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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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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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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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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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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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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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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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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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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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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均为0元,若对报告有疑问,可联系新余市渝水区教育体育局(地址:新余市渝水区团结东路188号,邮编:338000,联系电话:0790-6222451),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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