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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工信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2-09003 发布日期: 2021-01-09 责任部门: 渝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新余市渝水区工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sh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渝水区工信局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抱石大道16号,电话:0790-7079991,邮编:33802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渝水区工信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公开、正面导向、服务群众和开放创新等基本原则,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举措,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更好的发挥政务公开的引领作用,打造法治型、创新型、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度,渝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政府信息59条,其中领导信息1条,公告公示4条,政务动态36条,人事任免2条,财政预决算9条,“三公”经费5条,政务公开培训1条,其他1条。 

1.决策公开。重大决算事项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执行预公开制度,政策出台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布征求意见稿等形式, 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和企业、群众等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2.管理公开。我单位2020年无行政执法情况。

3.服务公开。本年度对有关企业进行技改备案,公开服务事项25条。

4.结果公开。本年度单位分工有所调整,及时在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布。

5.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等有关重要数据,公布有关信息1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单位2020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年初,区工信局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发布工作,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建立信息公开层层负责制,落实主体责任,信息公开“谁起草、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确保信息审核后再予以发布。

(四)平台建设

我单位门户网站使用的是市级开普云后台发布信息,按照区政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并根据本单位具体实际情况,及时完善调整平台栏目建设。

2020年度,区工信局加大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力度,在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开有关政务动态,使公开方式更加多样化。

加强网站监管力度。按照上级政府要求,区工信局持续加强网站监督管理,及时、有效、安全做好信息公开,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五)监督保障

按照区政府的《2020年渝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政务公开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并定期检查和抽查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信息公开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22

 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20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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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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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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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20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如下问题:

1.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不强,不能充分满足企业、群众需要。

2.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强;

整改情况:

1、充实公开内容。做好调查摸底,及时听取企业对信息公开需求意见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尤其加强对企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整理和公开。

2.提升主动公开工作。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均能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发布各类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