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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国资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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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1-01-29 责任部门:

渝水区国资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渝水区国资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渝水区国资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2020年新余市渝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强化制度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强监督的作用,助力全区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提升,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渝水区国资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公布内容包含机构职能、业务工作、财政预决算、公示公告、行政法规、公共服务等信息。其中,工作动态43条、行政法规文件10条,发展规划2条,人事信息2条、财经信息5条、概况信息2条、其他信息2条。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和人民需求,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紧紧围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国资监管、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报道,适时通过江西日报、新余日报、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提高发稿质量。

将继续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监督和审查工作,对政务公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进行事前、事后的审核,逐字逐句的审阅,确保公开信息的精准。

(四)服务公开

2020年渝水区国资局共办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销、划转等事项12起。

(五)监督保障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力推进,成立了渝水区国资局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工作任务,不断加强对局属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 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考核评估等监督保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2

 2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都按要求完成,但与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不够健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由于我局没有行政审批权和公共服务事项,所以涉及到的“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的第二十条”、“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填报内容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