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扶贫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渝水区扶贫办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渝水区扶贫办公室)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渝水区扶贫办联系(地址:渝水区站前西路延伸段渝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面9楼,电话:6222301,邮编:338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渝水区扶贫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
依据渝水区《渝水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区人民政府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等文件精神公开相关信息,面向各区直单位、乡镇办征求意见反馈,2020年共发布意见征集5条。
2.管理公开
依据渝水区《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方案》,并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办权责清单,编制渝水区扶贫办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据统计,本办政务公开6个试点领域共9个事项,2020年权责清单无新增变化。本办无行政执法权利,未公示相关制度、监管情况。
3.服务公开
本办未设立对外服务窗口,无对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4.结果公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共计104 条,其中包括法规、发展规划类6条,政务工作动态31条,公示公告57条,财经信息5条,其他信息5条。同时继续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本年度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1件、区政协提案1件,所有办理结果均集中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栏。
5.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财政预决算方面:依据渝水区财政局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地完成本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发布工作。本办无公共资源配置和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等情况方面:集中在渝水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开扶贫脱贫信息,本年度共发布了1条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制度规范;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020年依据《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重新梳理了权责清单,编制了渝水区扶贫办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当前本办政务公开6个试点领域共9个事项。
2.数字化管理
依据渝水区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对信息公开进行数字化管理。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在信息公开信息发布过程中,我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把信息审核关,所有信息先后由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核后再发布上网,保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
4.规范性文件清理
依据区政府要求进行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年度新增失效文件为0,新增规范性文件为0。
(四)平台建设
1.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本单位依据渝水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设置了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财经信息、精准脱贫等专题专栏,第一时间面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2.公开方式多样化。2020年我办信息公开方式以政府门户网站“江西·渝水”为主,并积极将微信公众号“渝水扶贫”、新闻发布会等作为拓宽政务公开线上线下的有效渠道,公开方式多样化。
3.网站集约化。按照区政府要求,本单位网站集约化工作有序开展,当前已经按照区级要求按时完成了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
4.网站监管。按照区政府要求,本单位填报并更新了本年度渝水区扶贫办政务公开的主体信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每季度下发的监测清单进行整改完善,保证做到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工作考核
依据《2020年渝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本年度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2020年我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了高度的社会各界评价,全年没有任何负面不良影响,没有责任追究事件发生。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成立了渝水区扶贫办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单位文秘综合股,由分管文秘总综合股的一名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由文秘综合股股长监督和开展具体统筹协调工作,并安排一名专岗业务人员负责主要业务开展。当前已形成了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工作,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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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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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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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6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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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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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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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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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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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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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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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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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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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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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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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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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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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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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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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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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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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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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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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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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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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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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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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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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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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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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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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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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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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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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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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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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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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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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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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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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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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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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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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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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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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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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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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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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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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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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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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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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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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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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