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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6-01731 发布日期: 2026-01-19 责任部门: 渝水区审计局

渝水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渝水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家属院原人社大楼5楼505室,联系电话:0790—6222221,邮编:33802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照《条例》及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审计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区审计局围绕审计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3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1. 机构职能与动态:及时更新局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及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2. 财政信息:按时公开区审计局年度部门预决算、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3. 审计结果公告: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法定程序,依法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主动公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4. 人事信息:公开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区审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自然人通过邮政信函提交。所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予以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程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确保依法依规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准确。二是规范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将公开要求嵌入公文办理流程,在拟稿环节即明确公开属性。三是定期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更新和清理,保障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确保栏目设置规范、内容更新及时、链接有效畅通。强化平台日常监测和运维管理,保障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 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定期开展专项自查自纠,重点核查信息发布时效性、内容准确性及流程合规性,及时整改薄弱环节。完善《渝水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要求,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规范信息编辑、审核、发布工作。我局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 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审计结果公告的覆盖面和社会公众易于理解的形式仍有提升空间,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生动性有待加强

(二)问题改进情况

    严格依法依规,稳步拓展审计结果公告的广度和深度,探索以图表、案例、视频等更通俗易懂的形式解读审计报告和相关政策,提升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本单位已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圆满完成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主动公开了机构概况、法规政策、行政管理与服务、财政资金、重点领域信息、人事信息等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本单位已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主动公开了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两个报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