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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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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6-01-20 责任部门:

渝水区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区林业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2条,及时为群众提供林业资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本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相关规定,以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夯实政务服务根基。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法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同时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优化平台建设,推动信息集中展示、精准推送,以高效的信息管理助力治理现代化,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在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日、古树名木保护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节点配合相关部门在人流量大的地点摆摊设点、进校园,发放宣传资料,做好主题宣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5年重新编制了《渝水区林业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渝水区林业局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用户体验,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确保政府网站链接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工作考核:我局抓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构建“领导主抓、科室协同、专人负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制度,严把政治、政策、保密等关口,专人开展网站日常监测与读网检查,动态维护公开内容。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监督信箱、举报电话,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照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抓实整改,定期开展公开工作专项督查,以常态化监督推动公开质量持续提升,切实保障群众林业领域信息知情权、监督权。
    社会评议: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
    责任追究: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信息内容的深度和覆盖面有待加强。当前公开工作在对关键领域信息的挖掘上尚不充分,对于重大决策的背景依据、执行过程及效果评估等核心内容披露有限;同时,信息覆盖范围不够全面,部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具体领域信息发布及时性和完整性有待提升,影响了信息的实用性和监督功能。

    (二)改进情况。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公开机制,对决策背景、依据、实施过程和评估结果进行系统公开。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特别在财政预决算、项目建设、民生服务等领域,明确深层次信息的公开要求和规范。2.拓展信息公开覆盖面建立动态公开目录管理机制,根据群众需求及时扩充公开内容,确保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细分领域信息得到全面覆盖。推行群众需求导向的公开模式,通过民意调查、公众参与等方式收集群众关切点,有针对性地丰富公开内容。3.优化政策解读与互动机制采用图文解读、新闻媒体、视频讲解等多种形式,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通俗化解读。完善政民互动渠道,通过新闻发布、在线访谈、开放日等活动,增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2025年对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进行了公示,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及公示公开。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及时准确做好基础信息公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二是严格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需要公告公示的内容及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