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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渝水区教育体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6-01687 发布日期: 2026-01-20 责任部门: 渝水区教育体育局

新余市渝水区教育体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渝水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团结东路188号206室,联系电话:0790—6222451,邮编:338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渝水区教育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形成办公室牵头、各业务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层级清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运维。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强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可持续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以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为抓手,认真做好公开栏目设置与更新,及时发布最新政务信息,2025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公开各类教育和体育信息,主动公开或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入学、招生、义务教育春秋两季学期课表、标准化幼儿园认定、暑期托管、预决算、培训机构设立许可、社会体育指导员批复名单、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度报告等各类信息60余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信函申请,已全部按规范操作流程按时回复并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权威、高效、便民。加强管理平台日常监测和检查,杜绝错敏字、错误链接等情况。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负面舆情事件,无依法公开处罚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及时整改到位,根据政府网站监测情况及第三方评估提供的政府网站内容质量检测报告,逐一整改、逐一销号。二是切实做好网站建设,2025年11月份起,根据区政府办工作要求,结合区教体系统工作职责特点对主动公开事项进行重新认领,并对原栏目进行改版更新,补充完善相关内容,让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更接地气更有针对性,用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与信访、政务、校园安全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强化结果运用,压实责任链条,提升公开质效。本年度我局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1.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的准确性、实用性和可及性需进一步增强。

(二)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抓好重点热点难点类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及时主动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信息,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政务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优化服务效能的重要抓手,紧密围绕社会关切与民生需求,持续深化公开内容。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我们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了财经资金、教育招生、学区划分、学生资助、学前教育、校外培训监管等方面的重要信息与政策文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我局以义务教育为中心,围绕招生入学、课程教学、教师资格认定、校园安全等关键环节,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家长与社会对教育公平与质量的普遍关切。通过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的信息公开,有效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助力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