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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6-01547 发布日期: 2026-01-16 责任部门: 渝水区统计局

渝水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渝水区统计局联系(地址:渝水区老东街10号老法院五楼512室,联系电话:0790—6222331,邮编:338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新余市渝水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区统计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0条,及时为群众提供统计资讯。​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区统计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规范开展申请办理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受理后主动与申请人对接沟通,规范办理流程,所有申请均按时保质办结。同时,我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防范行政风险,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工作有序推进。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统计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制定印发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现“清单化、标准化”管理。落实网络意识形态与安全“双重责任制”,执行“先审后发”“三审三校”流程,严把信息发布关。建立信息动态更新清理机制,聚焦公众关切,确保信息真实及时;规范归档管理,形成全流程台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务公开账号充分发挥传播优势,精准推送统计数据、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核心信息,拓宽传播渠道,提升信息覆盖面与触达率,为群众便捷获取资讯提供支撑。政府网站严格遵循区政府管理要求,以“权威、准确、高效”为目标,强化发布审核保障内容合规,持续优化检索功能提升信息获取便捷性,维护网站权威性与公信力,提供高质量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统计局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筑牢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体系。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年度绩效考核,依托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定期开展专项自查自纠,重点核查信息发布时效性、内容准确性及流程合规性,及时整改薄弱环节。主动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公开监督举报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评议。2025年度未开展专项社会评议活动,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形,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信息深度不足,针对统计数据的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图表化、通俗化解读内容偏少,难以满足公众多样化需求;二是政务新媒体影响力、传播力还有待提升。

(二)问题改进情况

深化公开内容建设,优化信息公开目录,聚焦经济运行热点、统计改革重点,增加数据解读的深度和广度,采用“文字+图表+案例”形式提升解读易懂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为0,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2025年,区统计局严格对标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锚定统计工作职能定位,系统推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持续动态更新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等基础信息,精准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工作动态等核心资讯,积极搭建互动交流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稳步提升。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25年,区统计局聚焦统计领域重点工作,精准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累计公开相关信息5条,主要涵盖经济运行数据解读、统计调查项目备案、统计执法检查动态等内容,切实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保障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报告制作人:张颖                分管领导审核: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