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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气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6-01395 发布日期: 2026-01-13 责任部门: 渝水区气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渝水区气象局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余市渝水区气象局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抱石大道719号,联系电话:0790—6228521,邮编:338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渝水区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25年渝水区气象局在渝水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0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我局在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30条,包含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执行公开等重点领域、重大决策的事项。内容涉及概况信息、人事信息、服务信息以及为相关股室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进行挂网的公示等信息。

2025年度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意见征集形式等情况,无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底,区气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安全性。保证发布内容的整洁度、公正性和公信力,将政府信息管理视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维护机制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完善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目录规范和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同时健全考评制度,优化考核办法,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过程监测。建立健全《渝水区气象局局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工作要求,并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规范信息编辑、审核、发布工作。我局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不到位,信息公开业务能力等有待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信息公开的形式创新不够,基本以文字材料为主,图文、视频内容不多。

(二)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水平和实操能力。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广度。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长期的日常性的工作范畴,加强影像、图文结合等信息公开形式创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主动公开了机构概况、法规政策、行政管理与服务、财政资金、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等。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不涉及国家、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