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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6-01784 发布日期: 2025-01-17 责任部门: 渝水区审计局

渝水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渝水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家属院原人社大楼5楼505室,联系电话:0790—6222221,邮编:338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办理流程、优化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结合局组织结构调整与干部队伍优化,区审计局已在渝水区政府网站上实时更新我局职能简介、领导信息等相关组织机构信息,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指南,开放申请渠道,规范答复格式。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审计信息、工作情况、法律法规等公开工作的领导,以加强信息公开建设为基础,各股室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局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积极作用,加强重要文件发布与政策解读。同时持续推进审计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发布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项目调整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结果公告解读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提高审计领域公开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责任落实到位。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同时,做好自检自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措施,确保公开信息合规高效;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要求把握不够精准;二是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开内容有时存在滞后性。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压实责任,落实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三是结合群众关切和本地实际,增加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务公开广度与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方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本单位已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主动公开了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财经信息等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重点公开了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