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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5-00735 发布日期: 2025-01-24 责任部门: 渝水区财政局

新余市渝水区财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渝水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解放东路384号301室,联系电话:0790—2189800,邮编:338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渝水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区财政局实际情况,我局全年主动公开财政相关信息48条,包含有概况信息、法规文件、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债券等相关栏目信息。其中,政策法规信息11条,概况信息2条,人事信息2条,财经信息3条,行政执法4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14条,政府债券8条,国有资产报告2条,其他信息2条。主要涉及财政局组织机构相关情况,如局领导及分工、局机关职能及内设处室职责,有关政策法规文件、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债券及其它财政业务事项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条,按照规范流程,严把受理关、办理关和答复关,并全部依法依规办理答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了“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二是定期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自查自纠,对发布信息进行全面详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度,我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提高财政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在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关栏目及时公开了渝水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拓宽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建议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股室,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根据职责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改进之处。主要表现为:有些股室对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信息主动公开性不积极。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综合工作,局机关各个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思想认识程度不一致,有的股室不能积极主动提供信息,只有经过多次催要才能提供,有时导致信息公开整体工作受影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的公开质量,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培训和交流。认真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准确把握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提升思想认识,加强与相关股室的交流,积极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成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新及时、发布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4年,局领导严格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及时公开了政府债务信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国有资产报告等财政信息,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