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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5-00682 发布日期: 2025-01-24 责任部门: 渝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渝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渝水区发改委联系(地址:渝水区人民政府新综合大楼三楼314室,电话:0790-6222934,邮编:338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委在渝水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1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篇,概况信息更新1篇,法规文件更新6篇,人事信息更新1篇,财经信息4篇,公共服务更新4篇,其他内容公开2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全年本单位共收到并处理线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所有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均在期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委进一步优化完善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策文件“应公开尽公开”制度,规范配备政策解读,切实为群众答疑解惑。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科学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力度,按照“专人专岗、定职定责”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委在营商环境、重点项目等重点领域的监管优势,精准落实政务信息的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区发改委政务公开账号进行信息公开。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管理,及时、全面、准确更新各栏目信息,优化公开专栏,完成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由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全委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定期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要求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公开的信息,保证公开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真实有效。

依托监管平台加强日常信息发布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相关问题,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针对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水平有待加强。

2.对政策文件解读的深度、广度以及表现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问题改进情况

1.我委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培训学习,围绕高频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优化公开文件。

2.不断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加强解读活动的策划,有针对性地确定解读重点,加强涉企涉众政策精准推送,提高政策知晓率,高质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4年度按照考核工作要求完成,安排专人负责更新维护本单位的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