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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渝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5-00544 发布日期: 2025-01-21 责任部门: 渝水区人社局

新余市渝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余市渝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站前西路延伸段1688号社会服务中心大楼西面512室,联系电话:0790—6222882,邮编:338000,电子邮箱:ysqrbj6222882@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区人社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7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发送各类信息483条。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中共发布51条,其中营商环境48条、政府开放日2条、政策解读1条,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中发布了149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栏目发布了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进行维护,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负责人和相应的工作人员,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负全面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群众关心的政务信息。依托省人社网厅、市区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办事业务,增强表单和软件下载的规范性和可用性,增强网上事项办理的人性化。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强化目标考核,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局绩效管理考核内容。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及时公开方面能做到依法依规,但在政务公开宣传上力度不够,群众政策知晓度还不高,在对人社业务政策解读上还不足,部分栏目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等。

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准度。对照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要求和加强自身自检,严把内容关和质量关;

二是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充分运用喜闻乐见深入人心的形式进行传播展示,进一步加强政策的传播度,便于群众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1、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本单位已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主动公开了法定公开的各类信息,并更新了2024年概况信息。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本单位按照要求主动公开2024年度财政预决算、就业创业等重点领域信息。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