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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气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5-01156 发布日期: 2025-01-17 责任部门: 区气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渝水区气象局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余市渝水区气象局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抱石大道719号,联系电话:0790—6228521,邮编:338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余市渝水区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和重点任务,除涉密信息外,依法主动公开所有政务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2024年在渝水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3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我局在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33条,包含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执行公开等重点领域、重大决策的事项。内容涉及概况信息、人事信息、服务信息以及为相关股室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进行挂网的公示等信息。

2024年度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意见征集形式等情况,无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底,区气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政务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目录要求及时、准确公开各类相关信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维护机制监督保障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渝水区气象局局务公开制度》,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我局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1、 工作基础有待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投入不足;工作学习不深入。

2、 有时存在更新不够及时的情况。

3、 对信息发布规定和要求掌握不全面。

改进情况:

1、加大对业务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实时关注部门信息公开情况,提高工作认识,对工作认真、信息发布及时严谨的业务人员进行表彰,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加强业务人员的学习,更及时的更新公开内容。

3、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加强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单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元。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4年度,我局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和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公开事项,集中公开、统一发布、及时更新、系统清理,已全部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不涉及国家、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