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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信息索取号: 3605020001-2025-01144 发布日期: 2025-01-16 责任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渝水区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团结东路265号办公楼4楼A03室,联系电话:0790—6222281,邮编:338000,电子邮箱:yushuigx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底,渝水区供销社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信息157条,2024年新增16条。其中,概况信息类2条;发展规划类1条;财经信息类6条;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2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24年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形成以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各科室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起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积极配合区政府在“渝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专栏及栏目,定期更新“信息公开”专栏下相关动态信息。结合单位实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认真落实信息审核发布流程,严把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内容规范、准确、无误且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门户网站,抓好重要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单位基本信息和工作动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网站其他栏目或其他专门网站内容数据一致。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建立了以区社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指定办公室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并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强化日常工作指导。在部门网站公开政务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社会评议方面,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及类型还有待丰富;三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合规;二是组织信息公开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信息收集及撰写能力;三是加强平台信息检查,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4年度,区供销社共承担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5大类具体工作,包括做好门户网站的维护工作、落实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主动公开财务、人事等信息、推进政府数据开放、扩大公众参与,已全部完成。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区供销社不涉及国家、省、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部署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