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渝水区交通运输局根据《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道路运政信息系统机动车维修企业和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相关信息清理的通知》规定,对道路运输车辆逾期六个月未参加年度审验的,将依法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注销手续,现将已逾期六个月未年审车辆公示如下(车辆号牌清单见附件)。请相关运输企业和个体经营业户于2026年5月20日前,前往渝水区交通运输局办理车辆营运证补审手续,逾期未办理将按规定予以注销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已逾期六个月未年审车辆注销名单2025.10
渝水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2日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