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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分局依法查处多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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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发布日期: 2025-12-31 责任部门:

渝水分局依法查处多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烟花虽美,安全更贵,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都是违法的。近日,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重拳出击,依法查处多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查获烟花爆竹649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

近日,仙来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某村庄闲置房内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接报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在该闲置房内发现各类烟花爆竹232件,随后民警将嫌疑人张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嫌疑人张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相关储存手续的情况下,通过非正常渠道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并将其存放在老家的空置房内,准备对外出售。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查获的烟花爆竹已转移至安全地点存放。

近日,天工路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白竹路某小区一居民房内有人非法存放了烟花爆竹。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在赖某租用的车库内发现了烟花156件。随后,民警依法传唤赖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9月27日,嫌疑人赖某私自向他人购买了156箱烟花,准备用于近期燃放,并将烟花存放在自己租用的车库里,给周边居民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目前,违法行为人赖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查获的烟花已转移至安全地点存放。

近日,珠珊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珠珊镇某村委一老房子内有人非法存放烟花爆竹。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检查,共发现各类爆竹75件、烟花186件。随后,民警将嫌疑人胡某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9月26日,嫌疑人胡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相关储存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从外地订购了价值14000元的烟花爆竹,并于9月30日2时许将这些烟花爆竹存放在老房子内,计划用于国庆节、中秋节售卖,还未售卖即被查获。目前,违法行为人胡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查获的烟花爆竹已转移至安全地点存放。

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符合安全条件的专用场所,未经许可在居民区、老旧房屋等场所存储,可能因温度、湿度变化或意外碰撞导致自燃、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