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日14时38分,新余市聚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祥公司)委托承包人张银生组织人员对房屋屋面进行维修时,其聘请的3名工人不慎从房屋屋顶坠落,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2023年 12月 27日,渝水区政府对《渝水珠珊新余市聚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结案(余府字〔2023〕30号)。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评估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38号),2024年10月30日,渝水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渝水珠珊新余市聚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评估组的组成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区应急管理局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键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区总工会、珠珊镇人民政府派员参加的评估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二)评估范围和内容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评估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38号),评估组重点对两方面进行了评估:一是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二是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被评估单位的基本情况
新余市聚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5年成立,地址在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板桥工业园区。注册资金2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瑛,员工25人,其中造型工12名,熔炼工2名,打磨工6名,质检人员2名,管理人员3名。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公职人员落实情况。事故调查报告提出按照《新余市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事故检讨、到场处置等制度措施的通知》(余安字〔2020〕10号)要求,责成珠珊镇人民政府分管住建的一名科级干部手和渝水区住建局分管安全的一名科级干部手写检讨书,向新余市人民政府作深刻检讨,已全部落实到位。
(二)事故责任人员行政处罚落实情况。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由渝水区应急管理局对何保平、王瑛、黄小军、张银生4人给予经济处罚(合计6.46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落实情况。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由渝水区应急管理局对聚祥公司给予50万元经济处罚,已缴款10万元,剩余处罚因聚祥公司牵涉事故受害人责任纠纷一案中,所余财产被冻结,特向我局申请延期缴款。
三、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聚祥公司
整改措施一:聚祥公司立即停止张银生承揽的房屋屋面维修工程,聘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房屋屋面维修。
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后,聚祥公司立即取消了与张银生承揽的房屋屋面维修工程,之后的屋面维修工作聘请了江西金唐建设有限公司,与其签订了施工合同。
整改措施二:规范用工管理,加强对作业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强化维修现场安全管理,真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后,聚祥公司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对此次事故开展了员工安全大会,分析了事故发生原因,对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加强调整,进行了全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坚持在每次开工前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真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整改措施三:组织制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做好全员培训工作,做到“未培训不上岗”。
落实情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全员安全和业务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技能。
2.属地政府和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
珠珊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吸取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研究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建筑领域安全监管,并对辖区内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落实情况:
自事故发生以来,珠珊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吸取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建筑领域安全监管并对辖区内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党政主官带队每月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了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指挥体系。2023年11月至今,微信公众号已发布安全生产相关内容41篇,每月都会组织企业负责人、村组干部等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目前培训和演练共12次。按照《珠珊镇安全生产“三包”方案》,班子包片,干部包点,镇村干部下沉村委、企业、店铺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工作。
四、评估结论
经评估,评估组认为事故企业能从此次事故中汲取教训,认真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落实事故整改措施的具体举措;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各有关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也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整改措施落实。
综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调查报告批复要求,渝水珠珊新余市聚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已基本落实到位,相关单位和个人都从中汲取到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取得预期效果。
五、工作建议
各地党委政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抓好责任落实,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各有关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定位,要坚持聚力出击,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狠抓隐患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行政处罚、通报曝光、联合惩戒等措施,强化执法震慑。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要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规范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及告知等制度,如实告知一线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渝水珠珊新余市聚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组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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