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新余市渝水第一中学食堂内待使用的大红椒(批次为2025-03-02),经抽样检测,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批次的大红椒,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有上述批次不合格大红椒。据调查,当事人在食用农产品(大红椒)采购环节,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该批次大红椒的具体来源,清晰追溯供应链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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