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渝水区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指导目录(2025年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现将新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
新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办事处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劳动北路706号
邮编:338000
电话:0790-7201813
二、行政执法权限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渝水区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指导目录(2025年版)》等相关要求依法进行行政执法。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四、救济渠道
对行政执法决定不服的,可在60天内向渝水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渝水区法院或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行政执法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权利——做出执法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