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现将渝水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信息
新余市渝水区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亚新北路2号
监督电话:0790-6222313
二、执法权限
依法对辖区公路建设养护、道路运输、城乡公交、交通工程建设等行业开展日常监督管理;依法对辖区各类交通运输经营主体以及其他管理相对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向市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移交违反交通运输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的线索。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江西省公路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救济渠道
对行政执法决定不服的,可在60天内向渝水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渝水区法院或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95号